來電顯示:我在長沙某混凝土公司開混凝土罐車,與單位簽有勞動合同。前不久,我在開車過程中因車牌被混凝土遮擋,一次性扣了12分,駕駛證也相應由B2降為C1。駕駛證被降級後,我不能開車,現在單位也不發我工資,等於我失業了。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如果我向公司請求賠償合理嗎? 陳先生
  市司法局12348法律援助熱線律師答覆:作為一個有駕駛證的人,陳先生應當知道遮擋車牌是違法的行為,肯定要接受處罰。如果陳先生對扣分降級的處罰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覆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至於陳先生向單位請求賠償損失,一是陳先生所提到的失業損失是由於他自己工作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而造成的損失。對於這一損失,用人單位因沒有過錯是不承擔賠償義務的;二是陳先生提到的失業損失是間接損失,用人單位也是不賠償的。另外,因陳先生的違法行為,用人單位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與陳先生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向陳先生支付經濟補償。各位駕駛員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免給自己造成損失。
  記者 李廣軍  (原標題:駕駛證扣分降級不能向單位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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